原住民購屋補助
申請要件
- 年滿20歲以上且設籍本市一年以上之平地或山地原住民,在本市無自用住宅者。
- 申請補助之住宅,在本市轄區內且已完成過戶手續在二年以內合法房屋。
應備證件
- 申請書。
- 蓋有原住民身份戳記之全戶戶籍謄本。
- 全戶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(2份)。
- 建物登記謄本。
- 未獲其他政府建購住宅補助切結書。
- 住宅照片。(門牌、室內)
- 領款收據。
- 申請人郵局或金融機構之活期存款帳戶封面影本。
處理時限:7天內
承辦課室:民政課
洽詢電話:(07) 6671211 #42
耕地租約、續訂、變更、終止、註銷或更正
申請要件
耕地出租人與承租人
應備證件
- 申請書。
- 耕地租約書。
- 土地登記簿謄本
- 出租人及承租人之戶口名簿、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。
- 地籍圖謄本。
- 租佃位置圖
- 出、承租人之印鑑證明。
- 第2至第7項證件依申請種類之不同分別檢附
處理時限:7天內
承辦課室:民政課
洽詢電話:(07) 6671211 #41
租佃爭議調解
申請要件
三七五租約耕地爭議之出租人與承租人
應備證件
- 申請書。
- 租約書。
- 土地登記簿謄本。
- 其他證明文件。
處理時限:7天內
承辦課室:民政課
洽詢電話:(07) 6671211 #41
租佃爭議調解
申請要件
三七五租約耕地爭議之出租人與承租人
應備證件
- 申請書。
- 租約書。
- 土地登記簿謄本。
- 其他證明文件。
處理時限:7天內
承辦課室:民政課
洽詢電話:(07) 6671211 #41
調解業務
申請要件
- 民事事件。
- 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。
- 上1、2項之民刑事件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不得聲請。
應備證件
- 申請調解書。
- 調解當事人委由他人者應填具委託書。
- 有關聲請調解資料。
- 申請人身份證、印章。
處理時限:自受理聲請之日起,不得逾15日
承辦課室:民政課
洽詢電話:(07) 6671211 #42
洽詢地點:內門區內門里內門20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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