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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2年度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公告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1-11-17 11:28

    一、公告112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:
     (一)二級上將:70歲(民41年出生)。
     (二)中將:65歲(民46年出生)。
     (三)少將:60歲(民51年出生)。
     (四)上、中、少校及士官長:58歲(民53年出生)。
     (五)上、中、少尉及上、中、下士:50歲(民61年出生)。
     (六)志願役士兵:45歲(民66年出生)。
     (七)義務役士兵、補充兵:36歲(民75年出生)。
    二、上列人員服役限齡,計算至111年12月31日止,並自112年1月1日除役除管,不另發給除役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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