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文件下載專區

    高雄市內門區112年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暨標準作業程序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1-05 15:29
    1. 為健全我國災害防救體制,強化災害防救功能,以確保人民生命、身體、財產之安全及國土之保全。我國於民國89年7月正式頒行「災害防救法」;期望藉由法令強制約束的力量,使災害防救工作真正落實並進而強化國內之防救災組織體系,並使災害防救工作之執行更向前邁進。因此,依據「災害防救法」之規定,為落實防災業務之執行,提昇災害應變能力,由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擬訂「災害防救基本計畫」;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單位及公共事業就其所掌事務或業務擬訂「災害防救業務計畫」;地方政府則參考「災害防救基本計畫」及「災害防救業務計畫」訂定「地區災害防救計畫」,以建立從中央至地方一套完整、可行之災害防救計畫。
    2. 更新本區112年度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暨標準作業程序如下,請民眾下載參閱。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