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最新消息

    「112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」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2-03-15 16:18

    (一)農民申請期間(截止日為休息日者,以休息日之次日為截止日):
    1、第一階段:2月20日至4月10日止。
    2、第二階段:5月20日至7月10日止。
    3、第三階段:8月20日至10月10日止。

    (二)計畫採分階段受理,以先申請、後排序、再購置之方式推動,由原受理單位通知農民購機及辦理補助款核銷。
    農民應於1個月內購置農機且向原受理單位申領補助款;得辦理展延,惟至遲均須於112年11月30日前交貨並申領補助款完竣,逾期視同放棄。
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